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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自以为占了小便宜反而吃大亏的案例——担保人

东方头条 2019-11-21 17:57:28 新闻

前两天刚刚听说一个案子,保证合同纠纷。

被告是一个女大学生,全国各地都有案子,每一个案子都法律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借条清楚,打款有据,姑娘自己在担保人一栏自己签的字,一共20多个案子。

什么情况呢?女大学生去学校眼镜店配眼镜,被介绍了一个神奇的业务,帮人做担保,反正借款的人肯定会还的,钱也不多,一笔5000,一笔10000的。只要你帮忙在保证人上签个字,就给你500-1000块钱。姑娘涉世不深,觉得还挺赚钱,十分高兴,一下子签了5张。后来就被要求还钱了。还钱肯定还不出来,又不敢报警又不敢跟家里讲。怎么办呢?“好心的”借款人说,那你继续帮我们签吧。签三四张抵一张。于是…

后来终于被逼的没办法,女孩子报警了。现在这20多个案子还在全国各地法院,不知道怎么沟通协调和判决呢。

我后来问姑娘要是再不报警再不跟家里说怎么办,她说可能只能去借裸条了。听到这里,我不禁想起那些裸贷的女孩儿们,她们是不是也是这样,以为占了大便宜反而吃了大亏?谁能说面对金钱的诱惑毫不心动?

其实做了担保人,就意味着如果被担保人无力清偿债务或付款,就需要你为他支付。其中银行贷款担保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如果属于一般保证,要在银行起诉借款人并执行未果后才可以向你们追偿;如果属于连带担保,贷款人和担保人需要共同承担贷款的本金和利息。不同担保方式面临的追究方式也不同。前者是先追索贷款人的财产,余款向担保人追索;后者银行可以根据贷款人和担保人追款的难易程度来选择追款对象。

所以给人做担保的朋友一定要特别注意,千万不要聪明反被聪明误了,担保有风险,一定要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