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培训机构晚8点半前须下课、收费不能超3个月……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发出通知,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在显眼位置张贴《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承诺书》,承诺做到上述内容;家长若发现有违规行为,可向教育部门举报。(11-24南国早报) 校外补课晚8点半前须下课,否则,家长若发现有违规行为,可向教育部门举报,然后教育部门抓过来“重打四十”,这对整治校外补习来说确实是个不错的主意,同时也是学生的福音,终于可以不用熬夜写作业了。 然而,部分家长却不是这么想的,家长的心思是,花少钱多办事。否则,压缩了补课时间,就相当于“短斤缺两”,无形中就会增加了孩子上课的次数,这么做无论对孩子、家长及培训机构都不划算。因此,这就像晚9点后家长签字拒做作业一样,同样是一个空头人情,家长是不会行使这项权利的,因为延长补课时间属于“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这只是其一,还不是校外补课的全部“原动力”,关于补习机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违规行为,其实原罪不在补习机构,应该是一个树欲静风不止的问题,因为“初中入校时会有模拟考,涉及到不少初中知识,成绩好的才能进‘重点班’,享受更好的师资,不学不行。” 还因为老师讲课节奏很快,不提前学根本听不懂。 种种原因表明,对校外培训机构继续违规提前教学,不仅是家长的“刚需”,尽管“我也知道这样做不对,但大环境如此,我也没有办法”,有例为证,按照曾女士所说,女儿班上成绩靠前的同学都在外面“加餐”,“如果不想在这场比拼中认输,只能咬牙跟上”。 花钱折腾孩子,对大部分家长来说,痛苦并坚持着,目的只有个“为了孩子的一切”。 如此说来,有“刚需”,就会有供给,且这股风源头在校内。 如此说并不等于整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无事可做,第一,对晚8点半前须下课,就像家长李女士认为的那样,只要家长和学生能接受,不妨多些弹性。 第二,在改变不了应试大环境的前提下,严卡办学资质和任教资质,并规范收费行为,诚信经营,不夸大宣传、虚假承诺、捆绑诱导、隐瞒欺诈,不以暴力威胁等方式误导消费者参与培训,还是有一番作为的,否则,补习机构就会“目无组织”。 第三,对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教学行为,不能将板子全部打在补习机构身上,校外规范校内也不能闲着,起码要严格禁止分快慢班重点班,坚决杜绝三年课程两年完成,剩下一年专门研究考试练兵,同时还要对教师建立科学的评价机制,做到教师不能因拉“学校后腿”而“一票否决”,学生不能因拉“班级后腿”而受到排挤,多把尺子量学生,也要多把尺子量教师。 总之,小小补习大世界,校外补课,风不来树不响,规范校外补习,谨防校内来凤,如果学校依然分快慢班重点班,分分分依然是教师的命根,教师依然突击讲课,跟不上的学生,就依然会求助校外补课,这是一个恶性循环还是良性循环的问题。* 以上只是作者个人言论,不代表本网观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