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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校教练酒驾教练车 将丢“饭碗”且被拘留

东方头条 2019-09-29 22:47:04 汽车

四川梓潼交警在国道347线黎雅新河段例行检查时,查获一辆教练车,经查,司机属于酒后驾驶。因为司机周某驾驶的教练车,属于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梓潼交警表示,周某将面临拘留并吊销驾驶证等处罚。

周某酒后驾驶教练车被查

9月28日15时14分许,梓潼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国道347线黎雅新河段对一辆“川Bxⅹⅹⅹ学”号小型教练车进行检查时,发现教练车内散发酒味,立即对驾驶员周某进行呼气酒精测试。经测试周某呼气酒精含量为24mg/100mL,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因周某驾驶的是教练车,教练车为营运机动车,周某此次违法行为属于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周某酒后驾驶教练车被查

经现场了解,周某是江油市某驾校的小型汽车教练员,2019年9月28日中午在梓潼县黎雅场镇饮酒后,驾驶川Bⅹxxx学号教练车搭乘家人,从梓潼县黎雅场镇出发准备回江油途中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交警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三款规定:"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姜岚 红星新闻记者 汤小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