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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说分封"藩王"与废除"丞相制"对明朝政治的影响

东方头条 2020-03-18 17:54:03 文化

明朝建立后,明太祖将自己的26个儿子中的17个和1个侄孙分封到各地去当"王",以示自己打下来的江山,理当由自己的子孙来享受。更重要的原因是,明太祖对异姓军人掌握军权不能放心,认为只有自己的子弟才比较稳妥。特别是作为防御重点的北部边防,明太祖更是派年纪较长、能力较强的几个儿子就藩以担大任。

他把燕王朱棣封在北京,宁王封在热河,晋王封在山西,秦王封在陕西,辽王封在辽东,代王封在大同,肃王封在甘肃(这些藩王也叫"塞王")。在接到皇帝的命令后,还可以指挥当地的军队。在有军事行动时,地方军队都要接受当地藩王的指挥。这样,明太祖就把每一个边防地区的军队都直接控制在自己的手下,直到自己认为万无一失才放心。为了避免重蹈汉、晋分封之祸,明太祖又采取了"分封而不锡土,列爵而不临民,食禄而不治事"的办法加以防范。但朱元璋去世后,拥有重兵的藩王不服中央的弊端很快就暴露出来。

建文帝在齐泰、黄子澄等人的建议下试图采取削藩的措施,反而激发了一场夺位的内乱一一"靖难之役"。燕王通过战争夺得了帝位虽然是以反对削藩的名义进行的,但他坐上皇帝的宝座后,却不自觉地变成了建文帝削藩政策的"遗嘱执行人",只不过他采取的措施比建文帝更含蓄而已。他使用明升暗降、逐步削夺的办法,解除了诸王的部分权力,并有计划、有步骤地把在"靖难之役"中有功的将帅派往各地节制和指挥军队,逐步把各地的军事统率权和指挥权从藩王手中转移到都司卫所和边将武臣的手中,最终听命于皇帝一人。

朱元璋塑像

明成祖去世后,特别是宣德初平定汉王朱高煦叛乱后,诸王的兵权进一步被削弱,其行动也受到了更多的限制。规定:二王不得相见;诸王非特旨不得入朝,奏事只能差人来京;宗藩不得擅自出城,即使是出城扫墓,也得请示批准;宗藩不得干预兵事、政事,不许入仕或从事工商业;不得与封地的官府交往;甚至宗室增添人口也要向朝廷请名、请封、请婚,不准"擅自婚配"等等。

但宗室在生活上的骄纵豪奢不仅没有受到限制,反而得到鼓励,目的是使他们成为"漏于富贵,妄自骄矜,不知礼仪,至其贫者,则游手逐食、靡事不为"的寄生食禄集团。

明初,由于宗藩人口不多,作为一个特殊的寄生食禄集团,问题还不太大。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宗藩"子生孙,孙生子"",人口迅速増加,到万历二十ニ年(1594),载入玉牒的宗室人口已达十五万七千余人。宗藩人口繁衍所带来的一个直接后果就是宗禄的骤增,使地方财政入不敷出(宗禄由封地所在地的官府供给),大有"竭天下之力,不足以赡"的困境。为了解决这个矛盾,各省巧立名目,以商税、抛荒、民壮、防夫、赃罚等名义搜刮百姓。而本来"食禄不锡土"的宗藩,后来则通过"奏讨"和"恩陽",

甚至采取直接侵夺的办法,侵夺了大量的民田,使明代中后期土地集中的现象更为严重。据研究,明末诸王所占的田土大约为五六十万顷,相当于明末全国田土总面积的十分之ー。宗藩不仅占有大量田土,而且还占有相当数量的市肆、厂矿,既影响了中央税收又对商品经济的发展不利。宗藩问题终为明代最突出的祸害之成为导致明朝灭亡的主要因素,这在帝制时代是少有的。

朱棣铜像

明初沿袭元朝的中央决策机制,在皇帝之下设立中书省,作为朝廷的中枢机构,由中书省的丞相总理国家一切政务。中书省下辖六部,作为具体办事机构,负责分理国家庶务。丞相作为皇帝的左膀右臂,有时能起到辅佐皇帝、替皇帝分忧的作用,但同时也"分享"了一部分权力。为了将丞相的大权收到自己的手中,朱元璋找了一些借口处死了当朝丞相胡惟庸,进而废除了丞相制度,把丞相权力分散到吏、户、礼、兵、刑、工六部,直接听命于皇帝,使中央集权的专制统治在洪武期间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峰。

但皇帝一个人的精力、能力毕竟有限,难以处理如此纷繁复杂的各种事务。后来,朱元璋不得不选拔一些地位较低、又有才干的人来帮助处理政务,这些人称为殿阁大学士。洪武后期有些奏疏也让六部议处,开"部议"之先声。永乐初,明成祖先后命解缙、杨荣、杨士奇等七人入值文渊阁"专典密务",内阁正式设立,大学士参与机要事务逐渐成为定制。内阁大学土的主要任务是代皇帝批答奏章,并将拟订的意见写于票签,附本进呈给皇帝裁决,称为"票拟"。

内阁的地位在永乐、宣德时期不断上升。至正统时期,由于英宗幼年即位,朝政大事均由阁臣"三杨"主持,诸司奏疏的批答和皇帝诏令的草拟均由阁臣票拟,内阁的地位更加突显,实际上成为明廷的中枢机构。内阁通过票拟批答、草拟诏敕、点检题奏、密揭言事等多种途径参与决策,影响到皇帝的价值取向,制约着政令的出台。内阁成员特别是内阁首辅虽"无丞相名,而有丞相权",成为明代政治的特色之一。从理论上说,皇权是至高无上的,所以阁权权力的扩大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对皇帝权力的制约(或者说是对代表皇帝行使权力的司礼监的制约),对政局稳定、百姓安乐是起着积极作用的(如三杨辅政时期、杨廷和、张居正时期,严嵩时期可能算是例外)。内阁制不仅影响了清代的政治体制,而且对西方的现代政治体制也有所启示。

原先,由于丞相的废除,吏、户、礼、兵、刑、工六部的权力有所上升。但自从内阁的权力上升并"行丞相之实"后,业已侵夺了六部相当一部分权力(内阁地位高于部院,但在名义上始终并无隶属关系),特别是作为六部之首的吏部的用人权,往往与阁权发生矛盾,有时甚至到了白热化的程度,成为明代中后期政争的组成部分。但总的来说,明代六部中某些部的权力是相当大的。

由于明代是皇权高度集中的朝代,在皇帝比较勤快的时候,切大事都是由皇帝亲裁亲断(如太祖、成祖)。但自成祖以后生于深宫之中,长于妇人之手"的皇帝未必都对最高权力感兴趣,而且多半都缺乏行使君权的能力。君权的行使不得不假手于身边最亲信的太监,让太监"代行"皇帝的职权。这样,很容易产生新的问题一一宦官干政。

明朝是宦官干政比较严重的朝代,出现了王振、刘瑾、魏忠贤等为害一时的权监。但总的来说,对明代中后期政治发挥真正影响的是具有儒家文化知识背景和道德基础的庞大文官集团的首领一一阁臣和部院长官。这也是明代能够延续二百多年基本稳定的根本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