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 上方蓝字,关注“海案线” 今年七月底,南宁一名男子不会开机动车却偷车,他开着车磕磕碰碰行驶了30公里后弃车逃跑,今天上午,这名肇事司机在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受审了。 案件发生在7月23日凌晨两点,刘某在南宁民族广场附近遛达时,看到停在路边的一辆白色小轿车没有锁车门,顿生贪念,上车把车给开走了。 现场 就是从门里面开门进去了,直接启动直接开走了,后面那个门他没锁。 南宁市公安局江南分局责任区刑事侦查二大队副大队长 林维 一个修车店那里的,人家是修完车以后钥匙留在车上。他本来是想偷车上的物品的,然后发现这个车也可以开走,他就开走了。 由于没有开过机动车,也没有驾驶证,当刘某开着这辆偷来的车行驶到南宁邕江大桥附近时,车子撞到了护栏,左前灯和后视镜也被撞坏了。不过刘某并没有理会,继续往前开。当行驶到到机场高速路和明阳工业区立交桥交叉路口附近时,车辆突然爆胎无法行驶,刘某只好弃车而逃。 整个过程,刘某是无证驾驶了30多公里,还造成多起交通事故。当天,警方在南宁市良庆区一个网吧里将刘某抓获归案。 现场 在收费站把一辆面包车给撞了。追尾是吗?嗯。在丢弃这部车之前,已经发生了3次事故是吧?对。后面你是怎么处理这部车?开的过程中,车的前轮外圈飞出来,我就把那辆车停在路边了。 记者还了解到,刘某在2019年5月至7月间,曾先后作案5起,盗窃过的物品包括汽车、平板电脑、现金、手机、香烟等,涉案金额达到10多万元。庭审现场,被告人刘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现场 你在2019年7月15日晚你在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某小区,你一共盗窃了多少家吗?一共是3户人家,从楼顶爬下去。 本案将择期进行宣判。 公诉人 被告人刘某盗窃数额巨大,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建议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至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记者:郭超玲 吴德彬 法治社会 普法先锋 《海案线》与您同行 |